“丁溟,你是不是又偷我家鸡了?我家鸡怎么少了一只?”
“放屁丁大锤,昨天官军老爷来抓壮丁,你怎么没胆子问问他们有没有抢你家鸡?”
“丁溟你这小子手脚不干净,早晚被官军老爷抓去当炮灰!”
“呸,丁大锤你也好不到哪去,你早晚被土匪洗劫!”
这个小村落居住的村民大多是没有修炼的普通人,小村落紧挨着莫尔草原,大部分居民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
因为大陆常年战争,这个小村落自然也就成为了官军抓壮丁和土匪轮番洗劫的地方。
丁溟也是几次逃荒,最终在这个小村落落了脚。
“我丁溟有鸿鹄之志,我早晚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还鸿鹄之志,你要逃难就抓紧滚,过几天官军老爷来征赋税徭役,到时候我看你拿什么交公!”
丁溟自小没有爹妈,在这乱世之中,为了躲避徭役土匪洗劫,丁溟一直到处流窜,练就了一身偷鸡摸狗的本领。
“絮儿,吃饭了没有?”
丁溟从一处茅草屋的窗口里,向里探进去半个身子,茅屋内只有一个在煎药的女孩和重病在床的老妇人。
“丁郎,你来了,进来坐吧!”
董絮是唯一一个对丁溟客气的人,董絮也是个可怜人,自小父亲离世,而母亲又重病在床。
董絮身材高挑,体态婀娜,白色的肌肤晶莹如玉。
虽然熬药的时候红润的脸颊上沾了几抹草木灰,但这更显得活泼可爱。
在这乱世之中,儿女情长反而是累赘了。
丁溟这种小扒手,自然更是流窜作案,一般不会在某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
直到在这里遇到了董絮,丁溟第一次遇到董絮,两人四目相对。
年少的丁溟仿佛被爱神击中了心脏,霎时间大脑短路了。
董絮秀发垂在肩上,虽然神情略显疲惫,但是难以掩饰优雅气质。
董絮双目如同秋水般温柔,让丁溟在这一刻仿佛遇到了生命中的光。
“丁郎,你饿吗?”
“不饿絮儿,我听说过几天官军老爷要来收赋税,絮儿你家怎么办?”
“家里还有一些粮食,到时候问问官军老爷能不能再通融一下。”
丁溟点了点头,从怀里掏出来半只鸡,支支吾吾的说:“好兄弟送的,你给你母亲补补身体吧!”
说完放下鸡块拔腿就跑,董絮在背后喊了好几声丁溟都没有回头。
丁溟在街头徘徊,他倒无所谓,他毕竟没有家室。
在此地也没有登记在册,官军来了,他躲一下就可以。
但是董絮就不一样了,丁溟知道官军实际上就是披着军服的土匪。
根本不可能通融,定会将董絮家粮食低价折成铜币。
这样的话,董絮家粮食被搜刮走,那董絮家可怎么活下去。
所以丁溟想趁这几天偷点东西换成钱,帮董絮家交赋税。
可惜丁溟在这个地方待的时间太长了,街坊邻里都知道此人手脚不干净。
大家都知道丁溟经常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所以对丁溟很是防备。
但要是去别的地方偷窃,然后再回来,那还不知道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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