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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爱看着地走路的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爱看天空。
我总是觉得,他就在某个云端,微笑地俯视着我,看着我过得好不好。
我要常常仰起脸来,我担心他会认错我。
他妈妈留给他的那一本日记本,我让火神捎过去给他。
他们重逢了吧?
在另外一个国度,他亲爱的妈妈不会再遗忘他。
不可以再遗忘他。
结尾
2008年9月7号。
老猴子叫我写一本小说纪念我这几年的大学生活,听话的我每天熬夜熬到凌晨三点。
这一天,我抱着大熊蒙头大睡。
这时候,床头的手机鬼叫起来。
我眯着眼睛摸到手机,摁了免听键继续睡。
不过,打电话的那个人很欠扁很不识相,手机沉寂了千分之一秒,又震天动地地响起来。
我皱着眉把手机拿起来。
“喂!”
“就知道你还没起床。
离上课时间还有五分钟,你死定啦。
第一节课,是杀手的课!”
“迟到了?!”
我丢开手机,放开大熊,从床上滚下来。
然后光着脚跑进洗手间里,心急火燎地节水刷牙。
被冷水冰了一冰的我,脑子清醒了过来。
今天明明是星期六啊。
哪来杀手的课?!
刚刚是谁……
我一口泡沫没吐出来,差点噎死,是林星。
他说今天回来。
他这个骗子,竟然在美女很多的英国那边呆了两年才回来。
死定了他!
竟然耍我。
我把嘴巴抹干净回去拨电话给他。
“刘嘉妮呀。
洗好脸了吗?还有一分钟就上课咯。”
“喂……喂……”
我装得气若游丝地讲话。
“什么?”
林星果然上当。
“刘嘉妮你怎么了?”
“我……我胃痛。”
“你等等。
我立刻过去。”
我歪着嘴笑。
我不该听老猴子的话。
我应该等我大学毕业才写这篇小说的……
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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