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李玙走来,见桌上摊着一本自己收藏的地理书。
杜若显是看得十分入味,因不敢拿笔墨沾染了书本,另用小张黄麻纸摘抄,抄出厚厚的一小摞。
女郎字迹娟秀圆润,用来写山川风物别有情趣。
“二娘子的兴味十分特别。”
“妾随便翻翻。”
“喜欢去哪里就在书上勾出来,往后我带你去。
这书早被我画的乱七八糟,不用爱惜。”
李玙眼神点着书页,看似随意的道,“用朱砂点吧,醒目些。”
杜若立时跟上。
“妾想去哪儿都成吗?”
“……”
李玙眉尾轻轻抽搐。
杜若见他无语,心底漏了一拍,怯懦地往回收手,露出衣袖底下一个金质闭口嵌宝石的素圈手镯。
这镯子做的精巧,用七八颗颜色不一的碧玺拼了一朵拇指盖大的六瓣花,宝石的尺寸虽小,胜在颗颗晶莹剔透,且镯子是素圈,又比嵌刻花丝的更朴素无华。
李玙一眼瞧见,心里顿了顿,嘴角不由得轻轻往上弯。
铃兰一气儿送了不少东西来,贵贱各样不同,她偏就捡了这个戴,可见口味相差不算太远。
这盒碧玺还是太宗年间御驾亲征高句丽时得来的,搁在内库多年无人取用。
开元十三年圣人号召节约,把许多用不着的珠宝衣料拿出来拍卖,甚至于直接毁坏。
李玙那时已出宫开府,比困在宫里时自由许多,加之年纪小,心眼活,胆子又大,竟托商贾出面,挑选了好些接手。
这一盒子因五颜六色十分可爱,他放在手边朝夕把玩,搁了好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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