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是个学习好手,有恒心,有毅力,做事有始有终,既然要做就全力以赴。
当时的托福只考听力、语法、阅读和作文,如果那个时候像现在一样,托福要考口语,东山也许会吃不少亏。
可时势造人,没有口语拖后腿,东山托福成绩不错。
GRE数学和逻辑部分东山不在话下,阅读和词汇是东山的强项,两项考试下来,东山的分数比拉他去考试的同学还高。
不过东山并没抱太大的希望,考托福和GRE的人很多,但真能出国的也只是凤毛麟角,而且申请学校,不仅要交一百到几百元的报名费,填写申请材料也是件费时费力的事。
他只挑了10所学校提交了申请,可谁知居然有一位教授联系了他。
东山说英语结结巴巴,并且口音很重,还是中文口音加上家乡方言的口音,但美国人觉得外国人说英语有口音理所当然,也听不出什么方言碴子味儿。
东山的语法和词汇都不错,说话逻辑也清晰,电话面试后教授就给他发来录取通知,并且可以作为研究生助研拿到资助。
这一切发生的如此之快,东山觉得好像在做梦。
他,一个农村孤儿,曾经穷的连饭都吃不饱,现在要去美国上学!
他时候会掐自己一下,学着南方同学的口音自言自语“有没有搞错啊!”
无论是不是搞错了,时间紧迫。
他是三月份拿到录取通知,八月底要去报道,还有五个月的时间,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那个时候不像现在,拿护照很容易,那个时候取得护照要走很多程序,层层审批,最快也要几周的时间。
离职出国也是一样,所里,院里,部里,市里要盖一溜公章。
最重要的,大哥和大姐还有伯伯舅舅都说:“要赶快娶媳妇,不然弄个金发碧眼的美国人来家,那日子可怎么过?”
东山在这点上对长辈的话是认同的,他也觉得自己玩不转金发碧眼的美国女郎,再说,人家能看上他吗?因此大家达成共识,在出国前必须解决婚姻大事。
所谓天时,地利,人和。
淑梅就是那个对的人,出现在了对的时间。
6
淑梅见到东山本人的时候比看他的照片还要失望。
也许是光线的原因,照片上东山的皮肤没有那么黑,也没有那么粗糙。
但看见东山的第一眼,淑梅感觉他好像没洗脸。
东山个头虽不算矮,但由于身体粗壮,多少有点矮胖的感觉。
颧骨下面有几个麻坑,应该是青春痘的遗迹。
手掌又宽又厚,手指也很粗,肥胖的脚把新皮鞋撑得鼓鼓胀胀的,也许是勒得紧的缘故,和淑梅坐着说话的时候,就把脚后跟从鞋里抽出来放风。
东山这副样子,按常规,淑梅应该爱答不理地只维持最基本的礼貌,停留不超过十分钟,然后就找一个借口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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