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在不断地增加,周立伟在高兴之余心里会有发虚的感觉。
这就是自己要追求的吗?这样做会真正地快乐吗?可是那些老人头又实在可爱,可以换来很多自己喜欢的东东。
他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干脆也就不想了。
周立伟一直都以为永华泰物业很有实力,财大气粗资金雄厚,可以买下客户的房子再卖出去,或者装修了再卖出去。
后来才明白完全不是这么回事,纯粹是“空手套白狼”
,利用时间差来充分运用客户的资金。
周立伟注意到B教授在和客户签协议时,会尽力劝说买卖双方从永华泰物业过款,买方要在去房管局签买卖契约之前将全款(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话)打到公司帐上,但在付款给卖方的时间却是新房产证下来后3天内。
B教授对客户冠冕堂皇地说,这叫做“充分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由永华泰物业来监督买卖双方不违约”
。
因为房管局一般承诺过户是20个工作日,那永华泰物业在收款与付款之间就有了长达半个月甚至一个多月之久的时间差,那就可以拿客户卖房子的钱去收购房子了,连利息都不要付,真是无本万利。
周立伟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没有向B教授说穿。
他渐渐发现,B教授教人就像猫老师一样,爬树一类的绝招是不会教给老虎学生的。
有次周立伟找到一间40平方米的房子,16万元现金收购,19万元售出,永华泰应缴纳营业税10450元。
周立伟把单子做出来交给B教授审核,被B教授骂得三佛出世。
周立伟说是根据税务条例算出来的,已经是最低极限了。
B教授说:“你看我怎样做!”
B教授告诉卖主,按照规定付款要从银行转账,开个支票兜个圈要好几天,那是为了反洗钱。
如果能到公证处办个委托公证,就可以一次性给付现金16万。
卖主看在能一次性拿到现金的份上同意了,反正又不要他交公证费。
在交纳了300元的公证费后,B教授把16万元的现金交到卖主手中,而这套房屋的处置权便归永华泰物业。
随后,B教授将这套房卖给买主,双方商定以19万元成交,B教授凭着委托公证的公证书以及卖主留下的相关证件,以房主代理人的身份与买主办理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
通过这个委托公证,营业税就不缴了,一切在B教授转手之间搞定,30000元轻松收入囊中,而所花费的成本不过区区300元的公证费。
B教授对周立伟说:“伟哥这回你的提成有5000元,我是立了大功的,你还学到了我的绝招,起码要请我吃个洋快餐!”
吃洋快餐没档次,周立伟请B教授去吃西餐,几杯红酒下肚,周立伟就开始套B教授的口风。
B教授的酒量是大杯大醉小杯小醉,一高兴了就无话不说。
原来B教授在房管局有“绿色通道”
,就是他和房管局的某些人勾兑过,私下达成了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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