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安译穿了件藏青色的毛衣,外面是件黑色长外套,他好像突然有什么事,掏出小本子和笔在记着些什么。
虽然现在都用手机备忘录比较多,但他还是习惯手写,我问的时候他只是得意地说自己字好看。
我说的天赐良机就是那支笔。
他塞回外套口袋的时候正好有人从他身侧经过,撞到了他的手肘,所以没能成功放回口袋而是落在沙发上,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发现。
我路过的时候就趁他们交谈,很顺手的把笔偷走了。
我在吧台捏着那支笔紧张得手心全是汗,心里一直祈祷他别发现,姿势太过虔诚,导致小秋以为我有什么隐疾发作了。
她对我时瘸时不瘸的表现非常好奇,问过我好几次,都被我三言两语打发了。
万幸唐安译真的没有发现,他们一行人像往常一样在店里坐了会儿就走了,路过吧台的时候宗璐还跟我打了个招呼,吓得我差点面部痉挛。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七点的时候唐安译推开店门,跟吧台前的小秋说自己丢了支笔。
这姑娘太过仗义,唐安译走了,空手离开的。
我没有把笔还给他,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没待多久就走了,说如果找到的话请联系他,却连个电话都没留下。
我蹲到右腿麻了才站起来,跟来的第一天一样,一瘸一拐地走到吧台。
小秋犹豫了一会儿,从糖果篮里拿了颗糖给我。
“你想开点,”
她说,“我都听到了,他说他有恋人了。”
我拆开包装,咯嘣咯嘣咬着那颗糖,居然还是荔枝味的。
“他再不争气点就要没有了。”
我恶狠狠地说。
晚班是要上到十点的,但因为小秋一直没给我排班,我也不知道自己上的到底算是什么班。
反正这几天也不给钱,我都是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就走了。
陶老板一般都待在二楼的休息室里,除了饭点很少出来管人。
今天还是因为等唐安译我才待得久一些,这会儿都快八点了,我换了衣服就打车回家。
洗完澡靠在沙发上玩手机,外套随手搭在沙发背上,钢笔从口袋里掉了出来,刚好被我一屁股坐到。
我拧开笔,去书房找了张纸画了几笔,随手写下了唐安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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