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李思是单独住,既没有亲戚,也没有老板,所以直到一个月后,她的房东上门要钱才发现她死在了家里。
光屏上的照片切换,那些红色让晏君寻觉得嘴巴里都是血腥味。
他摸向裤兜,时山延已经递来了棒棒糖。
这种想干什么都能被发现的感觉真不好。
晏君寻在时山延开口前接过棒棒糖,迅速地剥开送进嘴里。
他知道了,最好不要给时山延开口的机会,否则麻烦的是他自己。
李思的房间照片比吴琼花的要更加多,因为她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
她的房间和吴琼花的房间风格迥异。
她很喜欢购物,劣质衣架挤满了客厅,到处都堆放着她的衣服。
她遇害时没有睡着,可能刚接过客,脸上的妆都没有卸掉,身上还穿着带有亮片的情趣内衣。
“他可能有强迫症,”
晏君寻看着看着逐渐蹙眉,“他把被害人拖进卫生间杀掉,又把被害人拖回客厅的墙边放好。”
凶手对被害人的注视有种病态的需求,他总是要她们跪着看自己离开。
这畜生受过什么刺激?他被人踹出门过吗?这感觉就像是小孩的报复,把自己的不满全部发泄在与自己无关的人身上。
“他也许是想要战胜别人的目光,”
时山延抬指点了下屏幕,“他讲话不利索,有点口吃,语言组织能力也很差,在公众面前有种报复式的表演欲望,把自己装得很凶残。”
反社会人格有种全能掌控的特性,沉迷其中往往会变成悖德症,把战胜否定或有可能否定自己的人当作乐趣。
他们往往没有道德底线,无视社会伦理,坚持追求自己的快感,以此得到活着的感觉。
这个凶手的作案步骤很单一,折磨受害人,摆弄受害人的尸体有可能是他的杀人目的之一。
他在通话里表现出一种强行自信的不自信,那些沉默都是在思索,他不想让自己糟糕的回答把自己的形象搞砸。
他其实很胆小,甚至不敢脱掉被害人的衣服。
他还在模仿做爱,把那些东西插入被害人的身体里,证明自己懂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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