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莫迟果然是要给他送行的。
去往轻轨站的那一路,邓莫迟先是用手肘把那只瘦长的玻璃盒夹在左边腰侧,就像平常对付某些捡来的废旧金属元件,走了一段,他又默默把它用双手端着,端到肋骨的高度,平添一股郑重。
“我们去要个口袋吧。”
陆汀盯上前方一家杂货铺。
“几点了。”
邓莫迟却问。
陆汀扶正腕表:“差十三分钟十点,过得好快啊。”
“去我家吧,”
邓莫迟顿了顿,把玫瑰盒递给陆汀,“帮我放一下。”
放在陆汀包里并非是想省事儿,因为很快他就没手拿了。
约莫两分钟后,邓莫迟领着还在神情恍惚的陆汀停在一家摩托租赁铺前,熟门熟路地挑了辆带悬浮功能的等离子动力款,“比巴士快,可以抄近路。”
他解释道。
陆汀又愣了愣,天黑了,这也不是白日梦,他不断告诉自己,随即一步跨上摩托,坐在靠前的椅面上:“行,你指路,我带你!”
“不是骑不动吗?”
邓莫迟拍拍座椅后部,意思是给我让地方。
“哦。”
陆汀老老实实往后滑,而邓莫迟已经抬起手来,摘下电弧刀的背带,直接套过他的头顶和脖颈,挂在他的肩上。
陆汀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缩了缩脖子,深低着头整理自己被夹皱的外套,好让长刀在背后垂得顺当一些。
待到邓莫迟在他身前坐好,拧起车把上的油门,他才把脸抬起来。
涨热的皮肤贴上冰凉的革质夹克衫,很舒服。
发动之前邓莫迟没有任何提醒,车子冷不丁蹿出去,弄得陆汀下意识抱紧他的腰,膝盖也在他胯骨两侧夹紧。
两人就这么疾驰起来,绕着这轮巨大“明月”
的边缘,要横穿过它的圆弧下的一个角。
上次在“米诺斯王宫”
里一路冷清还没能看出来,邓莫迟开摩托是真猛的那一类,也有可能是为了减少电耗,明明可以浮在半空他偏要贴着地走,再窄的缝他也要钻,这就导致行车路线歪歪扭扭、晃晃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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