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说得也是,王大哥有正经事的!”
小越点头附和。
“老王,等舞会完事了,能借我穿穿吗?”
小泰期盼地看着王耀。
“不行不行,我大哥就这一件好衣服,你穿着去扛麻袋还不弄坏了?”
湾湾头摇成波浪鼓。
“我哪能穿去扛麻袋?我稀罕还来不及呢!”
小泰说着小心翼翼地摸摸王耀的黑缎衣襟,“洋人真厉害,衣服做得这么精细!”
站着被大家欣赏半天,差点连晚饭都忘了吃。
临睡前,王耀仔仔细细叠好这珍贵的衣服,和皮鞋一起放进自己唯一的箱子里。
百乐门原名“paraounthall”
,谐音取得很恰当,这是整个上海西区最大的娱乐场所,西区是富人区,而百乐门也成了名符其实的不夜城,是十里洋场的大上海繁华与堕落的象征。
每夜靡靡之音不绝,有钱人在这里纸醉金迷,高大的建筑、灯火辉煌的舞厅完全隔绝了穷人区弄堂里的寒冷与饥饿。
虽然早就如雷贯耳,但王耀还是第一次走进百乐门,有点紧张地微低着头,手臂过于规矩地垂在两侧,步子也是尽可能地小。
由于穿得比较体面,门口的侍应虽然用奇怪的目光着着他,但终究没有为难他,侧身让王耀进去。
刚上楼梯,一身华丽燕尾服的弗朗西斯迎过来:“小耀你终于来了,这身礼服真适合你!”
他拉着王耀上下打量,不满地说:“可是脸色怎么这么差?最近一直没好好休息?”
说着忽然翻开手掌在王耀脸腮上不轻不重地拍几下。
“干什么?”
王耀吓一跳,脸被拍得直响。
“这样好看些!”
弗朗西斯说着又用手指在王耀嘴唇上用力抹几下,“嗯,好多了,现在我们进去吧!
姑娘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富丽堂皇的舞厅内,衣着光鲜的男人和女人或优雅地起舞,或成群聚在一起,身着制服的侍者端着酒水穿行其间,不时在某位客人身边停下。
到处是洋人的面孔,间或能看到一两个中国富人。
新鲜的画面让王耀应接不暇,最初的紧张消失后,他开始像个好奇的孩子似地左右张望,待回过神来,发现弗朗西斯早不见了,把他一个人扔在落地窗边自生自灭。
王耀立刻变得侷促不安,茫然地在人群中搜寻,可是无法在其中找到弗朗西斯。
亚瑟远远地看到王耀,也看见正跟一位金发美女搭话的弗朗西斯。
那位美女是东方汇理银行行长的千金,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比利时人。
弗朗西斯正与她用法语交流,亚瑟虽然听不懂,但是看得出弗朗西斯的百般殷勤,心里泛起一阵莫名的不快。
“该死的胡子混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