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十三秒。
没时间多说,沈汉语速飞快,声音散在风里,“帮个忙,让巡视卫军等我一分钟。”
三分十三秒。
一声马嘶撕破夜幕,新都戍卫团巡视卫兵每天早、中、晚、午夜四次巡城,队列末尾,坐骑开始骚动。
新都作为首都,至今保持骑兵骑马巡城的传统。
市政厅上个世纪就争论过是不是要与时俱进,改用机器马代替活马,这提案提过一百次就被驳回过一百次。
用别处罕见的真马巡城是新都人的骄傲,象征着科技时代的复古浪漫。
“长官,有人!”
“带他过来。”
金色长火炬的光下骏马扬蹄,沈霄勒马转圈,银边黑披风旋出利落的弧度。
“长官,是您弟弟!”
卫兵惊呼。
沈汉扑向前,靠在沈霄的马上,一手搂住强壮的马颈,那不让人碰只认沈霄的暴烈黑马竟也顺从忍耐。
黑马如缎子般油亮的皮毛上,沈汉胸膛起伏剧烈,喘笑着招呼,“真是个美丽的夜晚啊,沈长官。”
生得和他哥哥相似却温和许多的眼睛巡阅过整队卫兵,停在一个与他身材发型都相仿的人身上。
就在同一刹那,不必追随沈汉目光,如同有心电感应,沈霄刀锋似的视线转到那个人身上,马鞭指去,“你,脱你的制服,下马。”
庄烨穿着便服,被一个又一个散发酒气发出迷糊欢笑的寻欢者擦过肩膀。
女人们咯咯娇笑,男人们放声唱着不成调的去掉,都是喝醉了的人才唱的俚俗歌曲。
他喉咙像被扼住,掌心里浸满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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